由于當事人逃避、消極配合處理交通違法行為,,造成案件久拖未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徹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執(zhí)法效果,,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根據(jù)《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一般程序案件違法當事人何曉春等86人(具體名單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進行公告告知。
本公告于09月16日生效,,公告日期為7天,,即2022年9月16日至9月22日止,公告期滿后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實施缺席直裁程序裁決,。
特此公告
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09月15日
附1:駕駛機動車逾期未處理名單:
附2:駕駛報廢車逾期未處理名單:
附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逾期未處理名單
來源: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作者: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編輯:陳如婧
二審:李科
三審:匡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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