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庭審現(xiàn)場
日前,資興市人民法院對兩起涉及非法狩獵野生動物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
經(jīng)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社、曹某勁分別在我市兩處山場獵捕白鷴,、野豬,法庭當庭判處李某社拘役4個月,緩期6個月,,處罰金1萬元,判處曹某勁罰金2000元,。此外,,李某社還自愿繳納了生態(tài)修復金8000元。
來源:資興新聞網(wǎng)
作者:王瑞琴
編輯:龍志飛 何城基
二審: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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