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1日,,長期居住武漢的何某華(男,,43歲,資興市人)從武漢返資后,,在被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離的情況下,,仍拒不執(zhí)行資興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聯(lián)防聯(lián)控工作小組發(fā)布的命令,與他人及不特定人群密切接觸,造成嚴重后果,。2月2日,何某華被郴州市疾控中心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何某華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現(xiàn)何某華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已被醫(yī)療機構隔離收治,。
警方提醒,,當前正處于抗擊疫情關鍵階段,公民應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齊心協(xié)力抗擊疫情,。
資興市公安局
2020年2月8日
附原件
![????_20200208104718.jpg ????_20200208104718.jpg](https://img.rednet.cn/2020/02-08/bf1f85b5-7e73-46de-8baa-e20c0cf1e685.jpg)
來源:資興新聞網(wǎng)
作者:資興市公安局
編輯:龍志飛 歐文君
三審:龍志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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