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關(guān)于對道路交通違法當(dāng)事人逾期未接受處理的案件采取缺席裁決的公告 ( 第二十期 )

來源: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作者: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編輯:陳如婧 2022-11-24 13: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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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當(dāng)事人逃避、消極不配合處理交通違法行為,造成案件久拖未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徹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執(zhí)法效果,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根據(jù)《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一般程序案件違法當(dāng)事人譚貝等25人(具體名單見附件1)進行公告告知。

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日前已向當(dāng)事人通過電話、短信、郵寄以及聯(lián)系當(dāng)事人所在地村委會等方式告知了當(dāng)事人違法行為,并告知當(dāng)事人對違法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起60天內(nèi)向資興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fù)議,或者在6個月內(nèi)向桂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本公告于11月25日生效,公告日期為7天,即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止,公告期滿后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對當(dāng)事人的違法行為實施缺席直裁程序裁決。

特此公告

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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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作者: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編輯:陳如婧

三審:廖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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