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當事人逃避、消極配合處理交通違法行為,造成案件久拖未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徹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執(zhí)法效果,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根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決定對一般程序案件違法當事人王輝等8人(具體名單見附件1、附件2)進行公告告知。
本公告于10月20日生效,公告日期為7天,即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止,公告期滿后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實施缺席直裁程序裁決。
特此公告
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駕駛機動車違法逾期未處理名單

附件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逾期未處理名單

來源:資興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資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編輯:歐文君
二審:袁勇杰
三審:廖英武
本文為資興新聞網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nttongqun.com/content/2022/10/19/11954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