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輝是一名公司職員,,平日里收入不高,總希望能想辦法發(fā)點小財,。這天,,朱輝在下班路上碰見了老同學周鵬飛。他看著昔日的老同學如今穿戴闊綽,,便萌生了讓周鵬飛帶著他掙錢的念頭,。可此時,,他并沒有想到,,他會因為“使用”自己的銀行卡而付出巨大代價......
【湖南省反電詐中心提醒】
1、用自己的支付賬戶通過平臺網(wǎng)站為他人資金過橋的行為是給電信網(wǎng)絡詐騙,、賭博,、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收款。
2,、自己的賬戶成為犯罪分子洗錢的工具,,不僅會導致支付賬戶被凍結(jié),還會涉嫌違法犯罪,。
來源:湖南省公安廳 湖南省反電詐中心
編輯:林依娜
三審:廖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