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該涉案公司雖披著“直播+電商”數字化經濟、tiktok新風口、跨境電商等吸引眼球的外衣,但其本質是典型的割韭菜的資金盤游戲。
案例詳情
2023年6月,被告人牛某現、杜某以禾楓(深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禾楓公司”)運營模式為藍本,從禾楓公司講師被告人李某崗處獲取相關資料修改后涉及震燁跨境投資項目,成立重慶震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震燁公司”)開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該公司通過招商大會、講課培訓等對不特定對象公開宣傳,以租賃手機芯片設備在TIKTOK(海外抖音)搶直播間寶箱金幣為由,5臺9900元起租,租期一年,承諾月收益為投資金額的16%-25%高額固定返利,各級推薦人最高可獲得月收益投資金額35%減去下級已得比例的提成。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9日,震燁公司與652位投資人簽訂865份合同,累計吸收投資金額約6004.76萬元。
案件處理
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牛某現、杜某、宋某、鄭某風、李某崗、周某利、劉某超、王某十年三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相應的罰金。
案件警示
傳統(tǒng)的非法集資案件是依托企業(yè)承諾剛性兌付返本付息的方式來吸收資金。震燁公司以國內頭部互聯網企業(yè)為名開展的非法集資,而且涉及的項目是類似于“在微信群里面搶紅包”、“直播間搶金幣”,是把場所從微信群轉移到直播間。其次該案中宣傳的項目投資回報率超高,以此迅速吸引投資者入局。
來源:南岸政法、長沙打非專線
一審:陳如婧
二審:黃欣
三審:董建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