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超62億,!20人一審獲刑

來源:大皖新聞,長沙打非專線 編輯:陳如婧 2023-01-06 16:30:34
—分享—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熊磊等20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公開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5月10日,,被告人熊磊成立安徽省長天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月1日,,安徽省長天資產(chǎn)管理有限公司設(shè)立好車貸平臺并上線運營,,以合作機構(gòu)債權(quán)轉(zhuǎn)讓等方式發(fā)布虛假標的,通過網(wǎng)絡(luò),、媒體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高息回報,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截至2018年7月28日,,熊磊等人利用好車貸平臺以詐騙方法大規(guī)模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累計吸收公眾存款6215929141元,,造成12900名集資參與人實際損失1015136864.21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熊磊,、李京鴻、侯善博,、余肖肖,、豐利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造成集資參與人損失,,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

被告人趙懷山、余磊,、熊偉等15人明知熊磊,、李京鴻等人非法集資,仍幫助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均構(gòu)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且均屬數(shù)額巨大,。

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熊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京鴻等19人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四年不等刑罰,,并處人民幣5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罰金。

來源:大皖新聞,長沙打非專線

編輯:陳如婧

二審:林依娜

三審:匡文芳

閱讀下一篇

返回資興新聞網(wǎng)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