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非法集資?
我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本條例所稱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金融監(jiān)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
非法集資有哪些特征?
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公開性: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
政府不買單!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即: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xié)助人按照應追盡追、應退盡退的原則向集資參與人清退資金后,仍有損失的,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其利益不受法律保護,所受損失不得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承擔。

非法集資常見套路
非法集資違法犯罪分子為了引誘群眾上當受騙,達到非法集資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騙取群眾信任:
一、畫餅造勢吸引注意
首先,集資者會編織一個或多個盡可能“高大上”的項目,以“新技術”、“新革命”、“新政策”、“區(qū)域鏈”、“虛擬貨幣”等為幌子,描繪一幅預期報酬豐厚的藍圖,把投資者的胃口“吊”起來,讓其產生“不容錯過”、“機不可失”的錯覺。集資者一般會把“餅”畫大,盡可能吸引投資者眼球。
二、先給甜頭招引投資
為了讓你多投錢,不法分子在初期往往會如期足額給出“分紅”,讓你感受到這個投資是靠譜的和真實的,是能夠實實在在拿到錢的,實際上這些錢都是靠借新還舊,甚至就是你自己投資的錢,根本不可能持續(xù)。他的目的就是讓你加大投資,放長線,釣大魚,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用后來人的錢兌現(xiàn)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三、通過熟人打動引誘
一些以老年人為主要發(fā)展目標的非法集資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抓住老年人的抱團意識和從眾心理,一些老年人看到認識的熟人也投了,還賺了,往往忍不住也參與進去,這就是中了他們的圈套,往往一個案件里的受害人都是存在某種關系,親戚、朋友、鄰居等,甚至有些不法分子通過“認親”的形式與老人拉近關系,導致被騙。
四、虛假宣傳迷惑公眾
利用一切資源把聲勢做大。集資者通常會舉辦各種造勢活動,比如新聞發(fā)布會、產品推介會、現(xiàn)場觀摩會、體驗日活動、知識講座等;大量展示各種或真或假的“技術認證”、“獲獎證書”、“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領導視察影視資料,公司領導與政府官員、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動選在政府會議中心、禮堂進行,其場面之大、規(guī)格之高極具欺騙性。
五、混淆偷換投資概念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掛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國OTCBB市場掛牌混淆是在納斯達克上市;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群眾,假稱新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欺騙群眾投資。

遇到以下11種情況要當心啦
1.以投資養(yǎng)老產業(yè)可獲高額回報或預定床位、預存會費可拿收益的養(yǎng)老為幌子的;
2.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yè)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yè)工商注冊登記的;
3.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慈善”“互助”“虛擬貨幣”“區(qū)塊鏈”等為幌子的;
4.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黃金、期貨等為幌子的,尤其是鼓勵發(fā)展他人并給予提成,有的在境外如港澳臺、東南亞國家的高檔酒店召開“投資”推介會;
5.明顯超出公司注冊登記的經營范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yè)務資質;
6.公司網站、服務器設在境外或公司高管是外國人,進行虛假宣傳的;
7.公司網站無正式備案,或頻繁變換網站名稱、投資項目的;
8.要求繳納投資款以現(xiàn)金方式,或者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轉賬的;
9.許諾超高收益率,尤其是許諾“靜態(tài)”、“動態(tài)”收益;
10.贈送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11.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fā)放“理財產品”廣告,尤其以中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遇到非法集資該咋辦?
總共分七步:
1.核實工商登記。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yè)是否是經過法定程序注冊登記的合法企業(yè)。如果企業(yè)主體身份不合法、不真實,則是欺詐。
2.看投資回報。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shù)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根據法律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年利率超過24%不受法律保護。
3.核查相關信息。通過政府主(監(jiān))管部門網站,查詢相關企業(yè)是不是經過國家批準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fā)行公司股票、債券,是不是國家規(guī)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fā)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yè)務的主體資格而發(fā)行公司股票、債券,就涉嫌非法集資。如不法分子以“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產權經紀公司”等名義,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準發(fā)行等。
4.看是否陽光操作。很多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隱蔽性,通過親戚朋友互相介紹,再發(fā)展下線,形成一個吸收資金的網絡,不簽訂正規(guī)合同,也不開具憑據,承諾返利,但不履行承諾;或編制所謂“好項目”不敢在市面上公開出售,而在地下操作,誘惑群眾購買。廣大市民投資理財一定要堅持陽光操作,購買哪些在市場上公開發(fā)售的理財產品,千萬不可參與“黑市交易”。
5.了解投資的資金去向。正規(guī)的投資項目都清楚的說明吸收資金的用途,投資者也能夠了解自身的錢投出去到底干了什么。而非法集資吸收的資金,存入資金者很難知道其投資的錢干了什么,不知去向。
6.關注、查詢媒體報道。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案件,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要通過媒體和互聯(lián)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yè)違法范圍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7.咨詢法律相關專業(yè)人才。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多與懂行的朋友交流和咨詢。